一、項目概況
1.1 招標人:鹽城市國源灌東新能源開發(fā)有限公司。
1.2 項目名稱:響水灌東鹽場16MW集中式光伏電站光伏組件方陣技改設計服務。
1.3 項目地點: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縣。
1.4 項目概況:灌東光伏電站采用集散式逆變器和匯流箱,其匯流箱最大支路電流僅為10A,目前市場上光伏組件的最大工作電流均在15A以上,因無法采購到適配的組件,擬對一個匯流箱范圍內的光伏組件方陣進行技改,共計288塊光伏組件,約0.1MW,具體技改方案詳見附件。
1.5招標范圍:根據(jù)技改方案,提供響水灌東鹽場16MW集中式光伏電站光伏組件方陣技改設計服務,具體涉及更換組件后的荷載復核、組件方案技改施工圖、施工過程中提供技術支持服務,參與技改施工驗收。
1.6質量要求:合格,符合甲方及國家規(guī)范要求。
1.7 服務期限:自合同簽定之后10個日歷天內完成全部設計工作,具體應滿足招標人實際要求。
1.8 本項目招標人確定的招標控制價:1萬元,招標人不接受高于招標控制價的投標報價。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資質和等級要求:投標申請人必須是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設立的,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yè),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電力行業(yè)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
2、近五年(2019年5月1日以后)至少具有1項光伏項目設計業(yè)績(提供合同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提供合同的首頁、服務范圍、簽字頁)。
3、投標申請人須保證項目負責人、代理人及所有參與本項目維保人員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并確保從投標截止之日當月向前連續(xù)6個月均已在本單位繳納養(yǎng)老保險;投標時無須提供證明材料,如有質疑或招標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5、投標人沒有被國家、江蘇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市級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
6、投標人須是未與招標人產生過解除合同及合同糾紛等行為的單位。
7、本項目嚴禁掛靠。
三、投標報價
1、本項目采用固定總價報價,包括但不僅限于現(xiàn)場勘查、調查、資料搜集、前期準備、現(xiàn)場取樣、計算分析、結果評價、人工、走訪、通訊、陸上交通、食宿、差旅、利潤、稅金、管理費、配合費、不可預見費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等所需的全部費用,凡漏項或少計均視為優(yōu)惠,甲方不另行增加費用。各類風險和政策性調整等風險已包括在合同價中,最終結算時除合同約定調整外一律不予調整。
2、本次招標方式為詢價,評標辦法為經(jīng)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投標報價即為最終報價,無二輪報價。若最終報價未達招標人要求,招標人有權重新組織詢價。
四、報價文件要求
1、 請于2024年5 月31日下午17:00前將報價文件(格式附后)密封送至下述地址。所有投標文件資料一式三份。投標文件須按招標文件要求加蓋投標人公章后密封;投標文件應裝入投標文件封袋(封袋大小根據(jù)需要自行制作,正、副本及原件裝在同一封袋內),并在封袋上正確標明項目名稱、投標人名稱。
2、報價文件接收地點:鹽城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五臺山路1號科技綠洲1號樓4層,聯(lián)系方式:秦工15295373208。
3、投標人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齊全,如未按要求按時提供真實、齊全的有關資料,將導致資格審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責任自負。
4、各投標人應提供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并在報價中明確稅率,若各投標人所標注稅率不等,按除稅價對比各家報價。
5、付款方式:完成全部設計服務內容,相關材料經(jīng)一審審計后一次性支付款項。
五、聯(lián)系方式
地 址:鹽城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五臺山路1號科技綠洲1號樓4層
聯(lián)系人:秦先生15295373208